2024年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印发实施
时间:2024-07-05 15:22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近日,《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扬州标准2024》)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扬州标准2024》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13个领域,共31类94项。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扬州标准2024》明确了2024年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兜牢民生底线,把有限的政府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最关键的环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扬州标准2024》有11项惠民服务标准高于省标。

在服务事项方面,有1项高于省标。即“妇女‘两癌’检查”,为35岁至64岁农村及城镇妇女提供宫颈癌及乳腺癌初筛检查、追踪随访等服务。该服务已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为该市高于省标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在服务标准方面,有“预防接种”服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等8项高于省标。比如,该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5%以上,高于省标的90%。老年人福利补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也整体高于省标。

在服务对象方面,有2项高于省标。比如,“生育保险”服务。该市职工生育保险的服务对象在省标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基础上,增加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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