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1-14 17:08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单位人事代理事项:
(一)开具调档函;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出;
(三)人事档案保管;
(四)出具人事档案证明;
(五)档案材料补充、鉴别及归档;
(六)档案查阅;
(七)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市、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事项需详询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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