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监督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行政立法质量、政务服务水平、营商环境建设等持续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首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部上线运行、率先出台省级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率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推出85项年度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法治日益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省政府带头示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覆盖,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学,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全省政府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持续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党员干部轮训重点内容,推出全国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E起学习”平台,深化“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媒行动,开展法治大讲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等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推动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着力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主动谋划部署、靠前指挥协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专题研究法治领域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省政府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重要行政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法治建设任务,推动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执法质量等专项巡查检查,推动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清理等重点任务在我省高效落实。
(三)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民主测评与综合考核协同推进机制,推广“述职+质询+点评”现场述法模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全覆盖、年终述法全覆盖。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持续增强法治督察实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及时报告、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发展作用
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支撑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13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4件省政府规章,指导各设区市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项目60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28件。其中,《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致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助力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制度支撑。《江苏省数据条例》支持数据依法有效流通和应用,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国家发布“数据二十条”之后全国首个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并以数据条例命名的省级立法。
(二)聚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在完成国务院部署的第一批13个“一件事”基础上,第二批8个“一件事”和我省8个特色“一件事”也全部完成,41个省级部门参与建设,97个平台系统实现业务协同。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改革,实现社保、医保等3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45个具体业务在一个平台办理。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省基本建成连接国家、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数据大通道,对加强基层治理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形成有力支撑。加强政务云建设管理,加快推动省级部门业务系统上云,服务效率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印发《江苏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2024年度)》,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高质量落实25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出台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等政策措施,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新质生产力法律服务协同机制,开展“律企携手同行服务制造强省”专项行动,更好以法治护航各类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四)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出台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南京、苏州打造具有全国示范、国际影响的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区,启动建设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率先实现省贸促会和省外办认证数据连通,全面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涉外商事认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在香港成功举办涉外法律服务推介会。推动建立2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举办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提升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
三、聚焦夯实良法善治基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提高立法制规和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度精准供给,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立法制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制定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修订完善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建立行政立法审查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效。
(二)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努力提升依法决策质效。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决定》要求,依法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第三届省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修订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全省公职律师比2023年增加1045人,更加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决策咨询作用。
(三)推动备案审查提质增效。升级完善全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进一步规范电子文本报备,实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拓展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式,突出政策一致性、公平竞争、基层减负等审查衔接协同,全年备案审查省政府各部门和设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91件。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快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服务模式,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上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做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试点。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工作,深化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跨区域协同,建成首批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示范点。
(二)探索创新涉企执法服务模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构建“执法+服务”涉企执法新模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创新设立涉企行政检查观察哨等举措。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切口,深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探索推行“综合查一次”“合并联合式检查”“综合集成监管”。
(三)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率先召开全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进行中期评估。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开门整治、对账销号管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效。率先出台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省级地方标准,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完成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
五、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强化多元主体制约监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依法妥善化解房地产、金融、地方债务等领域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深化“苏解纷”非诉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基层突出矛盾纠纷,加强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加快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6个设区市、15个县(市、区)入选首批国家级试点地区。
(二)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全国率先正式推行行政复议抄告制度,率先开展行政复议质效提升三年行动,推行“繁简分流”机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办理机制,充分保障申请人权利。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全过程,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近九成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高。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连续6年邀请省“两代表一委员”视察地方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率先出台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和结果认定办法,制定省属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实施意见,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4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重点领域改革还需持续加力,基层依法行政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等。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收官之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