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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紧扣江北新区新一轮发展目标定位,《实施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18项举措。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支持江北新区加快建设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培育新动能新优势的主阵地。
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全力建设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方面,提出加快试验区布局建设、推动高能级平台集聚、深化产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3项举措;全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提出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强化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4项举措;加快建设江苏扬子江产业金融集聚区方面,具体提出加强金融要素集聚发展相关举措;聚力建设江北新主城方面,提出加快新主城建设步伐,加强人口发展支持等2项举措;深入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方面,提出加快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发展、加强扬子江法务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3项举措;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方面,提出强化人才资源支持、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强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等3项举措;大力建设高标准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建设教育强区、打造先进医疗集聚区等2项举措。
《实施方案》围绕工作组织和工作支持,提出市级层面要建立健全江北新区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资金、产业、人才、编制等要素保障并给予重点支持,开展一体化发展研究等具体保障举措。
南京市各相关部门将做好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加强对江北新区的支持力度和工作指导,全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强化“新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工作导向,主动认领责任事项,积极靠前做好服务,合力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国家级新区的“示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