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将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批复要求,工作方案实施要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苏州开放创新优势突出,制造业发达。截至2024年,以0.09%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占全国2%的GDP、4%的实际使用外资和超6%的进出口总额。
苏州作为开放前沿城市,拥有中新、中德、中日、海峡两岸等多个高水平开放平台及自贸片区、14个国家级开发区,国家众多外经贸政策从苏州策源并走向全国。
苏州是制造业大市,工业产值居全国前列,但在制造业扩大开放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也急需解决来自金融、研发、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开放支撑不足带来的制约。
苏州市获批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将通过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开放,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探索可复制推广经验,力争成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的重要实践,为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