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5-06-27 19:58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二级调研员):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直以来,我们借助新闻发布这一重要窗口,向社会通报江苏年度生态环境状况。经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先生、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吴军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张玉国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王军敏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刘海东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马建辉先生。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韩小平。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先生介绍情况。

钱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记者朋友们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今天我们正式发布《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部署要求,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实现同比“双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连续3年达到优级水质,无水质劣于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84.4%;土壤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在全省GDP增长5.8%、增量全国第一的同时,江苏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连续5年在国家治污攻坚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在90%以上。

一、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PM2.5浓度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新标准执行以来最优,PM10、SO2、NO2、O3浓度同比下降,CO浓度同比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2024年全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主要入江支流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各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Ⅲ类。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沿线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南水北调调水期间(1—5月,11—12月),东线江苏段输水干线9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4.4%,三类为9.1%,四类为3.7%,劣四类为2.8%;优良(一类、二类)海水面积比例超过国家考核目标19.8个百分点。入海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国考入海河流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0%,同比保持稳定。

三、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开展监测的“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所有监测点位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农村环境方面,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4.5%;184个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0.2%。

四、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有所提升,监测到的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分别有278种、321种、175种、84种。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分别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06种、91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五、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同比下降0.8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0%和88.1%。设区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5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六、辐射环境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全省辐射环境68个国控点和222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土壤、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以及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体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导值,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13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336.8万吨/年、同比增长9.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共8家,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566.3万台。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详情请大家参阅《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二级调研员):谢谢钱江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可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人民网记者:今年是“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请问江苏在重点流域保护治理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有哪些?

张玉国(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好的,感谢你的提问。江苏水域面积占土地面积的16.9%,占比位居全国各省之首,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重、责任大。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工作中,按照全省“江河湖海”生态环境“一保护三治理”总体思路,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印发实施《江苏省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沿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稳定在Ⅱ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连续3年稳定在Ⅲ类及以上。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加强我省长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坚持“一地一策”“一标一策”,稳步推进沿江八市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推动太湖治理重点向占江苏入湖水量80%以上的湖西片区聚焦,对上游40条重点河道全面开展溯源排查整治,“一河一策”促进水质提升。更大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992.3万吨/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93.7%,完成流域2万余家涉磷企业整治。依托“人工智能”+“水陆空天”一体化监控体系,构建全国密度最高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三是持续加强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作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源头地区,江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先后印发《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骆马湖、洪泽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意见》《江苏省江北运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确保“一江清水”北送。截至今年5月底,已连续11年圆满完成向省外调水任务,总调水量达90亿方,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四是大力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统领,制定实施《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十四五”以来累计削减总氮、总磷分别为9204吨和1194吨。坚持“一口一策”,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将全省22条重点入海河流全部纳入总氮治理与管控范围,“一河一策”系统推进总氮治理工作。印发《江苏省美丽海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因地制宜、“一湾一策”,对全省17个海湾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24年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达到84.4%。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全省“江河湖海”生态环境“一保护三治理”总体思路,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全面推进美丽江苏、水韵江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我们知道,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江苏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做了大量工作。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吴军(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路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制度。2022年,发布第一批《江苏省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有效指导物种分级管理与精准监管。以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去年8月印发《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纲要(2024—2035年)》,部署10大任务30项具体行动,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地位。今年年初,印发实施《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2025版)》,明确七大类禁止、限制和控制行为,严防以修复之名行破坏之实。在全省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今年5月22日,《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严守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2018年我省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补充划定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将全省22.49%的陆域面积严格保护起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结合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同时,对生态空间加强日常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问题排查整治和沿长江、大运河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排查专项行动,严守全省重要生态空间,提升各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对生物多样性维持、特殊物种保护的重要保障功能。

三是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山水工程”、“生态岛”试验区、生态安全缓冲区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家“山水工程”,总投资约60亿元,目前已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面积超84万亩。实施两批省级“山水工程”,总投资约95亿元,其中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5亿元。同时,先后建成13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推进建设23个“生态岛”试验区,初步构建全省“四带三区多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为生物栖息、繁衍、迁徙等营造良好环境,取得积极生态效益。

四是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为系统掌握全省生物多样性状况,我省积极应用环境DNA条形码技术和AI智能动态识别技术,在全国率先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目前全省95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调查。制定《江苏省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建设方案(一期)》,按照“一横两纵+”格局(“一横”为沿长江区域,“两纵”为沿大运河、沿海区域,“+”是指低山丘陵区域),持续推动20个省级观测站建设。深入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建成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7座。“江苏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建设”和“建兴高速生物多样性(鸟类)观测站”,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先进实践成果在全国宣传推广。

五是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通过新媒体平台推广、公众科普、校园教育等方式,加强保护成果宣传,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转化为公众可感知、可参与、可传播的内容,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共识和行动自觉。

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近些年,除了传统的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外,移动源污染治理也越来越受关注。请问江苏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王军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主要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和限行力度。落实《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推动各地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分阶段、分步骤扩大限行范围。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以来全省已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3万辆。在这里特别要说的是,《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我省淘汰工作做得比较早,以资金奖补形式鼓励提前淘汰,2024年底已基本完成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为全面落实长三角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要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推广移动源领域新能源替代。2022—2024年,全省推动更新新能源货车8000余辆、新能源公交车辆1万余辆;现有LNG动力运输船舶105艘,约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推进重型卡车、渣土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电动化替代,在南京、无锡、徐州、南通等地加快建设一批全电搅拌站和全电工地。

三是全面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出台《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护(I/M)制度,加强移动源全链条监督检查,推动新生产车辆、在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

四是深入开展机动车检验第三方机构整治。组织各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具体举措,继续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今年底前,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二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二是积极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渣土车电动化和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全面推广全电工地、全电搅拌站建设。三是扎实推进移动源监管能力提升和门禁系统建设。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中加快门禁系统建设,强化柴油货车在线监控、门禁监管,对列入重点管理名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环保编码省市县三级联网。四是依法打击移动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监管,筑牢机动车污染治理“最后一道防线”。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强化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省广电总台记者:《公报》在净土保护方面更加突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请介绍一下江苏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马建辉(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总体安全。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省共完成1543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和7个国家级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二是加强遗留地块污染管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关停地块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企业用地排查,动态更新优先监管清单,对清单内地块开展污染管控,2024年全省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三是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土壤污染严重地块规划用途,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四是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各地以地下水国控点位中的V类水点位及周边为重点,开展“一井一策”排查整治。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推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排查整治,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防新增土壤污染。二是扎实推动遗留地块污染管控,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动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逐步削减存量污染。三是切实加强“一住两公”地块环境监管,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四是积极推进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国家试点工作,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收官,总结凝练经验做法并推广运用。

谢谢!

交汇点记者:危险废物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重点。请介绍一下目前我省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面有何进展?

刘海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主要工作有四个方面:

一是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对小量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试行差别化分级分类管理和集中收集服务,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出路难、成本高等问题,2024年底全省共95家集中收集单位服务小量产废企业5.9万余家。

二是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13座,其中焚烧、水泥窑协同、等离子、超临界氧化等处置设施84座、填埋处置设施29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336.8万吨/年、同比增长9.9%。推动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2024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率约16.6%,较2023年底下降近1.5个百分点。

三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今年3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专章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建设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扫描监管二维码,基本实现对危险废物动态信息化全过程追溯。

四是依法严肃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省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两打”(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总体要求,2022年起每年开展一轮专项行动,对非法利益链条开展联合打击,严厉查处、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精神,细化各项工作举措:一方面,持续调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对照国家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废物“五即”(危险废物单位当日产生的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好“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建设工作。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二级调研员):谢谢刘海东先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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