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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省数据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一件事”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4-01 10:25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号:默认

苏建规字〔2026〕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数据局、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局,无锡市市政园林局,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水务局,各城市供电、供水、燃气、广播电视、通信、排水企业:

为更好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优化提升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报装服务便利化水平,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江苏电力公司、省数据局制定了《江苏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优化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省数据局

                                  2026年1月29日 

 

江苏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优化提升方案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环节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省城镇范围内,根据市场主体(不包括居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的实际需求,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为其提供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沿城市道路敷设的公共管网临近接入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业务(以下简称“报装接入服务”)的联合办理,包括为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所需的报装接入服务,以及为非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等其他所需的报装接入服务。不包括施工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增加供热等其他报装接入服务内容。

二、工作目标

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优则优”的原则,细化业务类型、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优化窗口服务、整合线上功能、规范服务收费、建立协同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业务由“分别申请、各自办理”的模式,调整为多项业务“一表申请、统一受理、联合办理”的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便利度。

三、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

本方案所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是指为用户提供供水报装、供电报装、供气报装、排水报装、通信报装、广播电视报装的新增、改造或增容的“一站式”办理服务,实现一次提交申请、数据实时共享、业务集成办理。

(二)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只进一门”:各地通过整合政务服务中心现有业务办理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服务专窗。各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充实人员、加强培训,同时指导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选择并公布一批可以提供联合报装服务的营业网点,提供材料接收、申请受理、协调联络、咨询解答、指导填写等一站式集成服务。

2.线上办理“一网通办”: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设置高效办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模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3.诉求“一线应答”:在江苏12345在线平台热线百科专栏发布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主题信息问答,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各地12345政务热线要积极组织民声接听员,依托热线百科和主题信息问答,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探索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四、重点任务

(一)细化业务类型

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沿城市道路敷设的公共管网临近接入点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统称“外部管线”),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统称“内部管线”),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也可以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协商一致后,进行建设、改造,约定施工范围和内容,并支付相应费用。

在内部管线建设、改造委托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承担的前提下,将报装接入服务具体划分为4种类型:

类型1:无需进行管线建设、改造,可以直接开通的;

类型2:仅需建设、改造内部管线的;

类型3:仅需建设、改造外部管线的;

类型4:需要同时建设、改造内部和外部管线的。

(二)重构办事流程

1.一表申请。将原先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自独立的业务办理申请表,统一整合为一张《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申请表》(附件1)。用户只需在申请表上选择需要办理的一项或者多项业务,并填写相应的信息,便可实现线上“零材料”,线下“一张表”进行联合报装申请。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受理申请后,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后续工作,直至完成接入开通。

用户提出申请后,按照不同业务类型,报装接入服务的办理流程统一优化整合为以下环节:类型1分为申请受理、同步开通2个环节;类型2、3、4分为申请受理、联合踏勘、联合编制方案、并联行政审批、协同施工验收、同步开通6个环节。

2.统一受理。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首接负责制”,线下窗口工作人员或者线上客服(以下统称“首接人员”)负责统一受理申请。用户到各地设立的市政公用服务联合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的,首接人员与用户办理人员共同核对申请表的内容,必填项内容完整正确的,当场受理;用户登录省政务服务网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通过依托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模块(以下简称“一件事专区”)线上提出申请的,首接人员核对信息后,将信息同时推送给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实现“一窗一网、统一受理”。

3.联合办理。申请受理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组团服务、协同联动、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进行联合办理。

需要现场踏勘的,实行联合踏勘;推行视频连线等“不见面”、“零接触”在线“远程踏勘”方式代替传统的现场踏勘,提高踏勘效率。现场踏勘完成后,汇总整合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的意见,形成统一的联合踏勘意见。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照相关设计、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联合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专业章节。相关服务协议(合同)在与用户确认方案时同步签订。

外部管线和接受用户委托的内部管线以及施工作业位于限制区域,或者无法避让应当避让的目标物的,所需办理的规划、道路挖掘、道路占用、绿地临时占用、树木移植和砍伐等行政审批,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受用户委托提出申请或者直接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实施在线并联审批。不在限制区域内、没有需要避让的目标物的,只需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系统中上传设计、施工方案。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协同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可邀请用户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需要进行检测、测绘的,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委托,检测、测绘结果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验收通过后,根据用户需求,及时予以开通。

验收完成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全流程办理数据生成电子档案归档。

(三)开发办事系统。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和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应用支撑能力,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建设全省统一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功能模块,完善线上审批、服务的实时流转、信息共享、过程监控、超时预警、跟踪督办、服务评价等功能,加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系统、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系统与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便利相关审批部门高效办理。联合办理各环节的进程和结果通过线上反馈用户,方便跟踪查询;报装接入信息和审批结果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享给相关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各地要根据本方案,指导、督促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调整各自的业务办理系统功能,配备负责申请表接收和内容核对的线上客服。

(四)强化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线上线下收件、流程有效交互,数据自动流转。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落实“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要求。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系统内共享建设项目批准文件、项目总平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让用户少跑腿,有效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捷性。办件数据实时推送至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同步满足国家部委数据上报要求。

(五)明确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踏勘:3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编制方案:类型2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类型3、4分别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类型1不涉及联合编制方案、并联行政审批、协同施工验收环节。

并联行政审批:需要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只需上传设计、施工方案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

协同施工验收: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所承担的内外部管线建设、改造,根据所在区域、合计的管线长度及所采用的特殊施工工艺,分类控制协同施工验收的工期。

位于新区、产业园区等非人口密集区域的,类型2、3的管线长度<100m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长度≥100m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类型4的管线长度<100m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长度≥100m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位于新区、产业园区等非人口密集区域以外的,受作业面限制、交通管制、防尘降噪等外部降效因素影响,具体工期根据施工受到的影响程度,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与用户商定。

采用顶管等复杂工艺进行地下管线施工,出现特殊情况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时告知用户,为处理特殊情况所需时间不计入施工验收的时间。内部管线协调施工验收时间至用户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签订合同,且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后正式起算。

同步开通:1个工作日内完成。

自用户提出申请至完成开通,除特殊情形外,各类型全流程办理时间如下表:

  

其中的并联行政审批办理时间,属于备案的,相应减少5个工作日。

(六)公开服务标准

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营业网点、服务网站等媒介上,主动向社会公布联合报装流程、服务标准、承诺时限、收费项目等信息。

(七)规范服务收费

市政公用服务联合办理中的收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在政务服务中心、营业网点、服务网站等媒介上,主动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地应当建立联合报装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建委、市政园林、水务)、广播电视、通信管理、自然资源、数据等相关部门、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以及技术支持单位共同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各联合办理营业网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原则,保障和提升联合办理服务效能。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分别指定服务专员,负责企业内部协调联络,与用户就后续环节中的具体事宜进行服务对接。

(二)明确职责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高效办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负责统筹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及技术方案的制定,建设全省统一的办理系统,优化对接相关业务系统,同步做好办件结果反馈。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操作指引,归集、录入和维护主题信息问答和智能问答,开展系统和业务培训等。

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报装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的梳理及配合做好业务系统对接联通。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通信报装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的梳理及配合做好业务系统对接联通。

省电力公司负责供电报装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的梳理及配合做好业务系统对接联通。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市政公用管线接入外线施工涉及的规划审批许可、详细规划与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深度融合等工作。

省数据局负责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支持做好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详细规划与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深度融合,以需求为导向,适度超前安排市政管网的建设,缩短接入距离,为加快项目建设和报装接入提供条件,并可以将本方案中有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联合办理的工作流程应用于沿城市道路敷设的公共管网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中,完善协同机制,提高建设效率。按照尽可能采用杆线入地、雨污分流协同实施,推进市政管线共用管廊(管沟)建设,合理利用空间,便于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避免损害需要保护的既有市政设施、绿地、树木和其他各类需要保护的目标物等要求,鼓励各地划定管线敷设和施工作业的限制区域、应当避让的目标物,明确接入方案和施工作业中的管控要求,指导、优化接入和作业方案。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是报装接入的责任主体,负责报装接入的管线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施工现场的封闭围挡和告示警示标志设置、突发情况报告和共同处置、覆土前的管线测量和数据汇交、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和后期维护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在政策解答、平台使用、业务办理等方面强化业务人员培训,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接入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时回应、解答用户关切的热点问题,根据意见建议开展流程、内容、功能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

本方案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28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江苏电力公司江苏省政务办印发〈关于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2022〕108号)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重点任务试行的通知》(苏工改办〔202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2.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申请表

   3.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联合踏勘意见表

   5.联合踏勘参与部门(单位)及工作内容

(附件详见PDF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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