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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26年汽车购新专项促消费活动启动
时间:2026-07-31 15:28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为顺应汽车消费升级趋势,持续激活大宗消费市场活力,提振本地汽车消费,日前,扬州市正式推出主城区2026年汽车购新促消费专项活动,面向个人购车消费者发放购车专项补贴,单车最高补贴10000元。

据了解,该活动覆盖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开区四大主城区,活动周期自2026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本次专项补贴总规模2000万元,额度按区域分配:邗江区1100万元、广陵区50万元、江都区450万元、经开区400万元。

此次活动补贴对象为在主城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开区)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并在扬州市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车不在补贴范围,申领补贴不限制购车人户籍。

乘用车范畴为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机动车销售发票开具时间、车辆上牌时间均需在活动期限内。

补贴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总价为依据,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单车最高补贴1万元。补贴标准为:含税总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000元;含税总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燃油乘用车补贴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4000元;含税总价20万元(含)至40万元(不含),燃油乘用车补贴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7000元;含税总价40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购新补贴不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等各级财政购车补贴重复享受,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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