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划拨土地转成出让土地补缴出让金比例以及计算方式 |
| 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宝应县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以及计算方式,如果宝应县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那就想问一下扬州市的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比例以及计算方式,如果扬州市也没有,那就再问一下江苏省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在答复具体结果的同时,烦请附上出处文件或资料。万分感谢,期待回复。 |
| 提交时间 | 2026-09-09 09:47:29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你好,根据原国土地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出让时不改变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的,应按在现状使用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正常市场价格,减去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评估结果,并提出底价建议。当地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应缴土地收益有明确规定的,应与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在土地估价报告中明确提示对比结果,合理确定应缴土地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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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答复时间 | 2026-09-21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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