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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综合用地性质土地上的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内容 综合用地性质土地上的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续期?是比照住宅城镇住宅用地的管理办法,自动续期,还是另有相关规定?
提交时间 2026-09-13 08:39:30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您所说的综合用地性质土地上的城镇住宅,应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后,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答复单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时间 2026-09-1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