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3-0009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03-08-16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第六届全国残运会指定购物商场的通知 | 主 题 词: | 商场 购物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3〕87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明确第六届全国残运会指定购物商场的通知 | ||
时 效: |
苏政办发〔2003〕8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第六届
全国残运会指定购物商场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
由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03年9月16日至9月24日在我省举行。届时,国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摩团成员及中外记者六千多人将出席和参加此次盛会。
为体现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方便来宾购物和旅游,树立江苏的良好形象,现将下列商场列为残运会指定购物商场:新街口百货商店、中央商场、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南京华联商厦、金陵百货、湖南路商业街、山西路百货商店、太平商场以及苏果、金润发、家乐福等大型超市。
请你市督促上述购物场所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基本要求,安排部分营业人员参加残运会组委办举办的聋哑人手语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优先、优惠、优质”活动,努力为残运会来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8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