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04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4-10-25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通知 | 主 题 词: | 取消 |
文 号: | 苏政发〔2004〕88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公布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苏政发〔2004〕88号
省政府关于公布取消
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规定,经过省财政厅、物价局、法制办的清理、审核,省政府同意取消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48项,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
对取消的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对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取消后的有关经费需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
附件:取消的涉及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4〕8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