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150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财政 通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04-05-04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2003年工资发放和2004年财政预算审查情况的通报 | 主 题 词: | 工资 财政 预算 工资发放 地区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4〕3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2003年工资发放和2004年财政预算审查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苏政办发〔2004〕3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转移支付
补助县(市、区)2003年工资发放和2004年
财政预算审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巩固工资发放工作成果,确保按国家统一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04年3月,省财政厅组织人员对2003年新沂、邳州、睢宁、宿豫、泗阳、沭阳、宿城、淮阴等8县(市、区)26所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对32个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的2004年财政预算逐一进行了审查。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财政预算编制和工资发放的总体情况
从财政预算审查和工资发放调查情况看,通过近几年的努力,32个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的工资发放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主要表现在:
(一)工资发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各地均把工资发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发放保障机制,在预算安排中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将财力优先用于保工资发放。
(二)工资统发机制得到普遍建立。各地按照省统一要求,建立工资专户,实行银行代发,从机制上保证了工资性资金来源,规范了资金去向。调查中发现,所有教师都领到了工资存折(卡),代发银行的乡镇网点服务较好,教师存取工资方便,达到了省里的工资统发要求。
(三)工资发放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国标工资基本按月正常发放无拖欠。除少数地区2003年第13个月奖金未兑现外,所有县(市、区)都做到了国标工资按月发放,未发生新的拖欠;2003年国家增资政策也得到了及时兑现。所有被访教师对实行统发后的工资发放情况都表示满意。二是地方津贴得到了适当安排。大部分地区都视财力可能,安排并兑现了部分地方津贴,教师收入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三是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完善工资发放工作的有效措施。灌南等地统一了县乡工资发放标准;东海县通过对县本级增资实施置换和增加乡镇人员工资等办法,逐步缩小了县乡工资差距;新沂市在统一教师工资发放标准的基础上,还对民政定补人员补贴实施统一发放;金湖县着力内部改革,实施综合预算,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狠抓财政节支,确保工资性资金支出需要。四是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涟水县在自然减员的同时,严把进人关,财政供养人员实现负增长;灌南县也基本做到财政供养人员不增长。
二、财政预算审查和工资发放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安排超出实际承受能力,预算执行和决算收支平衡困难。在收入方面,个别地区片面追求财政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编制的财政收入预算不切实际。在支出方面,一些县(市、区)财力较紧,但工资执行标准相对较高,超出了实际承受能力,少数地区还盲目攀比其他地区地方津、补贴发放标准。在平衡方面,一些地区预算编制背离了“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脱离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增加了预算执行和决算平衡难度。
(二)支出安排主次颠倒,留下工资性硬缺口。少数县(市、区)在预算安排上未能完全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在职工工资经费特别是教育部门职工工资经费未足额安排的情况下,却用当年财力安排了不少专项经费。
(三)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不强。个别地区对预算审查的意义认识不够,随意编制预算审查报表,报省审查的预算与当地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不一致。同时,年度预算未能很好地规范和约束财政收支行为,如第13个月奖金、地方津补贴,有的地区虽编入预算,实际却未执行。
(四)少数地区未将国家统一工资政策执行到位。主要是第13个月奖金未兑现;还有个别地区未执行去年的增资政策。
(五)县乡工资发放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地区存在县乡津、补贴执行标准不一的情况,基层反响较大。如沭阳县本级兑现了全部地方津、补贴,而乡镇基本未发放。
(六)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上划到县级以后,一些地区的乡镇仍要承担筹资责任。从调查情况看,一些地区未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只是由县级统一发放教师工资,但资金仍由乡镇负责筹集。
(七)财政供养人员异常增长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邳州、赣榆、泗洪、沭阳等县当年分别新增财政供养人员500-700人。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快增长,增加了财政负担,削弱了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补助作用,给保工资发放带来了隐患。
(八)一些地区存在集资摊派及非自愿性捐款情况。有的市要求教师每年出资200元或400元,用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还要求公办教师每人订阅一份市报(订价180元),增加了教师负担。有的县要求教师每年捐助300-800元不等的城建费及解困资金,并且直接从个人工资卡中扣除。个别县的教师反映有时各种摊派和集资集中在某一个月扣款,造成当月收不抵支。
三、整改要求
对于这次财政预算审查和工资发放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地区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纠正。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业已建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监督,推动各地狠抓工资发放工作,努力构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严防产生松懈思想,出现新的工资拖欠。
(一)抓紧做好预算调整及工资发放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地区要针对预算审查中发现的问题,重新梳理支出项目,提出调整预算方案,留足发放工资的财力。调整方案经当地政府同意、人大审定后,报送省财政厅再次审查。未兑现第13个月奖金的地区,2004年必须兑现到位,否则,由省财政扣减其税收返还收入,直接划入工资帐户。2003年增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的地区,必须在2004年5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逾期未到位的,由省财政收回对其补助。
(二)逐步缩小县乡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各地要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上划到县工作,通过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加大县级财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工资性结构置换等办法,逐步缩小县乡工资收入差距。
(三)继续深入做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和清理工作。经济薄弱地区要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减轻财政包袱,提高工资发放保障能力。省编办要严格执行将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区)人员编制上收到省的规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这些地区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多收不减少补助,少收不增加补助;增人不增加补助,减人不减少补助,变“输血”为促进“造血”,充分调动各地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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