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5-00023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5-04-1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城市 规划 建设 设施 控制
文          号: 苏政复〔2005〕1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5〕18号

 

  省政府关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的请示》(连政发〔2004〕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二、经建设部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核定,你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到2007年控制在72万人左右,到2020年控制在100万人左右。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到2007年控制在86.3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

  三、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连云港市辖区行政范围,以及东海县的浦南镇、灌云县的宁海乡和沿海铁路编组站以东岗埠农场的部分用地、同三国道以东的张湾乡部分用地、白塔埠机场控制区,总面积约1022平方公里。

  四、你市要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按照集聚发展、集约经营的原则,加强各类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管治与协调,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布局,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产业集聚,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充分发挥连云港港口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城市结构为由新海城区和连云城区组成的组团式形态。新海城区近期主要向东、向北发展,远期主要向东和东北方向发展。连云城区主要向西南发展。要合理控制旧城区开发强度,优化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有序安排新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六、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的综合城市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严格遵守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要求,有效治理各类污染源,保护好城市水体、大气和声环境。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山体植被、湿地、海岸、海洋和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绿化系统。

  八、合理开发利用沿海岸线和陆域。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优化临海产业空间布局,合理安排、统筹协调港口、生活、旅游、渔业等岸线功能布局和沿海基础设施,保障沿海岸线和沿海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九、加强城市总体实施管理。要依据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必要的专业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要依法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8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