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6-00156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水利、水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6-06-1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 主   题   词: 海堤达标建设 建设 工程 实施 海堤
文          号: 苏政办发〔2006〕4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6〕4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我省滨江临海,沿海堤防是防潮防台的重要屏障,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为适应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在“九五”以来实施江海堤防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重要意义

  “九五”期间部署开展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以来,沿海各市、县积极开展海堤达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加固建设的海堤工程,经受了多次台风和海潮袭击,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但海堤达标建设任务尚未完成,部分海堤标准偏低,存在不少险工隐患,抗灾能力不足,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我省沿海海堤保护范围涉及3市、15个县(市、区),面积2.3万平方公里,人口1400万。随着沿海产业带建设步伐的加快,迫切需要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沿海堤防。加快海堤达标建设,是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沿海开发战略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顺利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为沿海地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效保障。

  二、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

  全省海堤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在已经实施部分海堤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抗御50年一遇高潮加10级风浪防潮标准的建设标准,从2006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力争提前完成。海堤达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土方工程、冲刷地段的防护工程、病险建筑物加固改建工程、堤顶公路建设工程、管理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险段保滩应急工程。建设任务是,建设堤岸防护工程110公里、保滩工程35公里,加固改建大中型涵闸27座、小型涵闸99座,堤顶公路实现全线贯通。其中2006年实施堤防防护工程51公里、保滩工程12公里,加固改造大中型涵闸9座、小型涵闸34座;2007年实施防护工程46公里、保滩工程13公里,加固改造大中型涵闸18座、小型涵闸58座; 2008年实施防护工程13公里、保滩工程11公里,加固改造小型涵闸7座。

  三、严格海堤达标建设管理

  海堤达标建设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有海堤建设任务的市、县人民政府是境内海堤达标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境内海堤达标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省属盐场的海堤达标建设,由省盐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建设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和滞留,保证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对因地方经济开发需要,在主海堤以外新筑海堤进行围垦的堤防及防护工程,由开发单位参照海堤达标建设标准负责建设与管理,并承担相应防汛抢险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海堤达标建设计划、基建程序、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督促检查,把管理措施落实到海堤达标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推动海堤达标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多渠道筹集海堤达标工程建设资金

  海堤达标建设所需资金筹集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省里加大支持力度。海堤堤防工程由地方自办。堤顶公路建设工程由交通部门负责,具体仍按《省政府关于加强江海堤防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36号)要求执行。对海堤达标重点堤段防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资金,省里视各地财力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具体补助标准为:赣榆、灌云、灌南、滨海、响水县,省以上补助70%;射阳、大丰、东台、如东县(市),省以上补助60%;通州、海门、启东县(市),省以上补助55%;省盐业公司银宝公司,省以上补助80%。各级政府和省盐业公司要千方百计增加对海堤达标建设的投入,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海堤达标建设需要。

  五、加强对海堤达标建设工作的领导

  海堤达标建设战线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把海堤达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推进。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将海堤达标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把海堤达标建设与海堤公路建设、堤防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取得综合效益。

  海堤建设涉及到众多部门,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要尽快批复“实施方案”,做好计划安排工作;省财政厅要统筹省级资金调度,做好海堤达标建设资金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省水利厅要抓紧初步设计的批复和组织实施工作;省交通厅要安排好海堤堤顶公路建设工程;省林业局要指导做好海堤沿线绿化工作。为加强海堤达标工程管理,成立江苏省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省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工程安全度汛的应对措施,确保海堤达标建设有序进行。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6〕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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