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6-00052 分          类: 政府文件 卫计、妇女儿童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6-07-0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和大丰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发〔2006〕9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和大丰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06〕91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鼓楼区和大丰市

  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近年来,我省血吸虫病流行地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血防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组织考核验收,南京市鼓楼区、大丰市达到国家规定的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省政府决定授予上述两区(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希望南京市鼓楼区、大丰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血防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七月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6〕9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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