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8-0004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8-05-20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授予宜兴市和东台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发〔2008〕48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授予宜兴市和东台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 ||
时 效: |
苏政发〔2008〕48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宜兴市和东台市
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血吸虫病流行地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血防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组织考核验收,宜兴市、东台市达到国家规定的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省政府决定授予上述两市“江苏省血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希望宜兴市和东台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不断提高血防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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