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9-01032 分          类: 政府文件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9-02-2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节水 建设 社会 试点工作 用水
文          号: 苏政复〔2009〕9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9〕9号

  

省政府关于淮安市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请示》(淮政发〔2008〕20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编制的《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你市要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试点工作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节水减排绩效考核等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型灌区、企业(单位)、高校、社区等载体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节水促进减排、控污。要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体制机制,增加节水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落实各项节水措施。

  四、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营造依法管水、依法用水氛围,使节约用水成为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一项改革创新工作,要积极探索实践,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试点工作措施,使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经验启示。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9〕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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