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2-0107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2-05-1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减排 |
文 号: | 苏政复〔2012〕33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江苏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2〕33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2年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批复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批准我省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请示》(苏环办〔2012〕11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编制的《江苏省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抓紧修改完善后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2012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首要任务,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有力措施,狠抓产业结构调整,狠抓重点减排工程,狠抓减排设施监管,狠抓减排政策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要督促并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快制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各方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2〕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