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3-01414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文化 批复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3-12-1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批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3〕119号 | 主 题 词 | 文化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3〕11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
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批复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请示》(苏文非遗〔2013〕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吴地宝卷等34个项目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请按文化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江苏省推荐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1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szfu[2013]119(2013-12-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