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7-00105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城市规划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7-02-0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主   题   词: 历史文化 保护
文          号: 苏政办发〔2017〕24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公布第八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办发〔201724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八批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有关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经各地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昆山市巴城镇、东台市时堰镇、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高邮市临泽镇、高邮市界首镇等6个镇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溧阳市昆仑街道沙涨村、镇江市镇江新区丁岗镇葛村、丹阳市延陵镇柳茹村、镇江市镇江新区姚桥镇儒里村等5个村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村,现予公布。

  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对于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有关地区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依法做好规划实施管理,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努力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水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 szbf[2017]24(2017-02-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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