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泰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持续改善农村民生,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有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目前泰州市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结合泰州实际,市农工办起草了《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现将《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18年4月6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82153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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