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勠力同心打赢人社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04 17:07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字体:[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的决策部署,以“放假”不“放手”的责任感、“过年”如“过关”的紧迫感,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时刻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力争打赢人社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疫情发生后,江苏省人社厅第一时间响应落实中央和部、省决策部署,迅速启动人社部门阻击疫情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厅长挂帅、副厅长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春节期间连续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服务方式做好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技工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等11个明电和通知,制定印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人社部门工作方案》等数个具体工作方案,就组织领导、应急值守、劳动关系、工伤给付、技校防控、招聘活动等多项工作作出部署。

夯实防疫举措,推动分类落实。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形式,尽量减少或避免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尽量召开视频会,能在线上开展的活动尽量在线上开展,能延期的尽量延期,可将大型人员集中的活动调整为小范围、多批次、灵活多样的活动。对于考试或者招聘会等确需组织的人员密集型活动,主动与当地防疫部门协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若地区出现大疫情,应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做好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配备必需设备,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指导技工学校、培训基地等重点场所和农民工密集的企业,按照防治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农民工返乡特点及当前疫情形势制定有效措施,严防输入性病例,对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返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节后出行,避免盲目外出。加大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加强对用工总量和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的用工监测,做好风险防范。对存在拖欠工资等重大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企业,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和基层网格,提前介入、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落实支持政策,做好后方保障。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层面就制作发布《疫情防控,江苏人社在行动》《@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您有一份问卷调查请查收》等微信17篇,累计阅读量超11万人次。与此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认真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和有关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表彰一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聚焦干部职工,抓好科学防护。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立足于“早”,落实于“细”,进一步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普及工作,发布《假期返程中如何预防?居家隔离怎么做?中国疾控中心10个权威指南最全合集》《机关和事业单位如何防控疫情,这份指南请收好》等健康提示,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员密集区域的活动。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健康,结合实际制定发布《关于加强节后上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春节后不能按期返岗上班人员的处理暂行办法》等,落实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预防措施,做好坚守在工作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重点加大对经办机构、窗口单位等人流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护防控力度,采取充分有效的防护措施,创造符合防范感染要求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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