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美丽江苏生动图景日益展现。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PM2.5浓度31.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3.8%;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94.8%,水质连续4年达到优级;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太湖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Ⅲ类、总磷总氮浓度进一步降低;大运河江苏段连续5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100%;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84%;生态质量评价指数连续5年保持二类;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实施4500余项重点治气工程,实现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全覆盖,修订《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590个,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17.5万吨/天、工业废水处理能力58.2万吨/天,淮安市三河、徐州市大沙河入选全国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2个县(市、区)整县建成美丽乡村。连云港海州湾赣榆段、南通启东南段、盐城响水段、盐城滨海段等4个海湾建成国家美丽海湾,其中海州湾赣榆段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重点流域治理系统深入。持续开展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连续4年优Ⅲ比例达100%,水生态相关考核指标近4年均满分。完成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三年行动,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Ⅲ类,长荡湖、元荡水质首次达Ⅲ类。持续推进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年度保障南水北调清水北送10.6亿方。持续开展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推动394项近岸海域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制定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在全国率先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覆盖,调查记录物种数增至9266种。持续推进23个“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新建成38个生态安全缓冲区。林木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24.1%、50.2%,造林绿化19万亩,新增城市公园绿地超500公顷,新增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绿色发展转型步伐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培育省级绿色工厂901个、绿色工业园区19个,建设认定零碳(近零碳)工厂30个,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2个,4个地区和园区入选国家碳达峰试点;推动交通运输结构向绿向新,绿色出行比例达74.2%,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5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超14%,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