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7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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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得了土地使用权,我的项目可以马上开工吗?


                             不是。一座城市的土地如何使用有其具体规划。若你已

                         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所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
                         以及是否适合在该地实施所建项目,则要进行审批,也就是
                         办理用地预审。
                             根据分级预审的原则,由项目用地单位向与核准、备案
                         机关同级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必须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
















                             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三)项目建设依据;
                             (四)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
                         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五)踏勘报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线性工程面积大于 100
                         公顷、面状大于 70 公顷或耕地面积占用总面积的 50% 以上);
                             (六)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七)项目用地拐点坐标表(198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八)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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