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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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哪些扶持方式?


                             资助    对扶持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性支出给予补助。

                                   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体育产业项目,根据其在建设期内实
                             贷款    际发生的银行贷款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不
                             贴息
                                   超过一年的贴息补助。

                                   对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体育产业
                             奖励
                                   项目给予奖励性补助。


                           专项资金扶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数的 30%。直接服务全省
                       体育产业发展的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可适当提高扶持比例。

                        问:申报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哪些单位可以申报(用✔ 标记):

                           1.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或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2. 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 项目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关联度;

                           4. 年度申报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
                           5. 当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哪些单位不可以申报(用✔ 标记):

                           1. 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 申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财务和税务资料,申报单位 1 年内甚至多年
                       未实现营业收入的;
                           3. 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的;
                           4.在省级规定的项目申报截至日止,申报单位连续经营期未满1年(含1年);
                           5.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省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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