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4 09:20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为加强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秩序,服务太湖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工作部署,太湖渔管办起草了《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8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陆建明,联系电话:0512-66035010,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23号太湖渔管办渔政处,邮编:215104,邮件地址:594475847@qq.com。

附件:《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9日



关于《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1-11-23 16:22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为加强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秩序,服务太湖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起草了《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今年10月9日起开展网上意见征集。

截至今年11月8日,共收到意见1条。下一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征集到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太湖渔业管理规定》,并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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