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吴政隆监誓
12月5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长吴政隆监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省政府任命的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查看详情]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简历|活动
省长吴政隆
副省长 樊金龙 马秋林 王 江 费高云 刘 旸 陈星莺
秘书长陈建刚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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