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6 11:18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为进一步探索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建立以信用监管为中心的新型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管理服务模式,提高政府服务市场能力,实现市场活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文物局改革试点要求,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起草了《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处,传真号:025-8469931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40134832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联系人:李顺乾  联系电话:025-84699893 

  附件: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16日


关于反馈《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17:26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现将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征求意见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条。其中,对于建议“对恶意鉴定文物,涉嫌颠覆历史者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我厅将在下一步修改完善文稿过程中,要求文物拍卖企业不得宣传登记为不可交易文物的拍卖标的;对于提出“没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规定”,是因为试点内容仅涉及可移动文物流通,本办法目前也仅适用于可移动文物流通。

特此公告,感谢社会各界对江苏文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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