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7 17:23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查看反馈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802室(邮编21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276057;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hrss802@163.com
附件: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