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查看反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跨域协同,在长三角区域内统一免罚标准和执法规则,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携手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泛听取长江三角洲区域各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现向江苏全省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jssldjc@163.com。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附件:《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pdf
《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制订背景说明.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