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2-11   来源:省数据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省数据局组织修订了《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23〕40号),并将文件名调整为《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数据局数据资源处(邮编:210036)。来信请注明“专家库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sggzy@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

附件:《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江苏省数据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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