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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病历复印件、抢救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五)超过 72 小时的抢救费用的,医疗机构应出具书面说明,加盖
印章的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受害人近亲属、殡葬机构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向救助基金受理网点
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垫付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强险垫付通知和
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
(三)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受害人死亡证明、火化通知书;
(四)殡葬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尸体处理通知书。
具体操作事宜可电话咨询 96019。
问:我和女朋友还没有来
得及领结婚证,现生育了一个孩
子,请问怎么给孩子申报户口?
答:由你或者孩子的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
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
到拟落户地公安
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出
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信息,申
请随孩子父亲落户的,需一并提
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
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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