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文旅夏季促消费政策奖励
时间:2023-07-06 17:35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近日,扬州市出台文旅夏季促消费政策奖励,奖励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

一是过夜游客招徕奖励。累计招徕国内过夜游客2000人次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点,按照国内过夜游客1夜20元/人次、2夜以上30元/人次予以奖励;累计招徕国外(境外)过夜游客500人次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点,按照国外(境外)过夜游客1夜30元/人次、2夜以上50元/人次予以奖励。

二是专列、包机奖励。一次性组织旅游团队包专列,停靠扬州高铁站和扬州火车站,人数200人以上且在扬至少住宿1夜,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给予组团社奖励。一次性组织旅游团队包机,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起降,人数100人/次以上且在扬至少住宿1夜,每架次给予5000元奖励。

三是演出活动奖励。给予小剧场演出的主办(承办)单位最高20万元的活动补贴。

四是特色活动奖励。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类活动,给予主办(承办)单位最高20万元的活动补贴。

五是赛事、企业活动奖励。国内百强企业举办团建或召开会议人数200人以上,且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点,按照国内过夜游客1夜20元/人次、2夜以上30元/人次予以奖励。举办省级以上赛事活动持续3天以上,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点,按照国内过夜游客1夜20元/人次、2夜以上30元/人次予以奖励。

六是排名奖励。累计招徕过夜游客达到2000人次的,对招徕游客总人数的前5名企业,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每降一个位次,减少1万元。累计演出50场次的,对演出场次前5名小剧场,第1名给予6万元奖励,每降一个位次,减少1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