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海外专利布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杰先生,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嘉秀娟女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许晖先生,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朱宝荣先生,请他们介绍《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韩小平。首先,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杰先生介绍情况。
李杰(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海外专利布局的实施意见》,为推动企业强化全球专利前瞻布局、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构筑国际竞争专利屏障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
首先,介绍《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海外专利布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健全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拓宽海外专利布局渠道、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去年以来,国家围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出台一系列文件,为统筹推进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行动遵循。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前”“四个新”“4+1”“四个着力点”等重大任务,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省委、省政府把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护航企业“走出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抓手,先后出台《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构建高位推动、部门协同、全省联动的工作格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研发布局、企业服务、平台赋能等方面发力,全方位夯实企业创新根基;省司法厅布局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省商务厅搭建“苏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构建覆盖全省的涉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实施“苏知护航”工程,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纠纷应对和专利前瞻布局能力。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完善,但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意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省落实国家涉外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的务实举措,也是积极应对国际竞争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抓手,对江苏加快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具有深远意义。
接下来,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15条具体措施,聚焦我省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力求全面提升我省海外专利布局工作质效。
第一,聚焦产业布局动力不足问题,推动产业创新提质增效。紧扣我省“1650”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开展海外专利导航“指南针”行动,精准匹配产业国际化发展布局需求。推动自主专利技术与国际标准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打破自主技术出海壁垒,以专利布局引领产业全球布局。
第二,聚焦企业布局能力薄弱问题,开展精准帮扶指导。建立重点涉外企业名录清单,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海外风险预警研判,面对面帮助企业化解专利出海风险,系统性提升企业海外专利自主布局、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
第三,聚焦专业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完善服务与金融保障体系。搭建省级一体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整合省内优质服务资源、引进国内外高端专业机构,用好知识产权服务券政策,降低企业服务采购成本。加快知识产权数智化建设,推出专利保险、投贷联动等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降低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成本和出海经营风险。
第四,聚焦涉外人才紧缺、国际合作不畅问题,强化人才与资源支撑。依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平台,拓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渠道,精准对接全球优质知识产权资源。将涉外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纳入省级重点人才培养体系,专项培育懂技术、懂法律、懂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补齐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短板。
第五,健全统筹保障机制。明确部门协同、监测评价、宣传奖补等配套保障措施,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细化工作闭环,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实施意见》立足我省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精准施策。建立重点涉外企业名录,为企业量身定制海外专利布局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做实做细“一对一”精准帮扶服务。二是突出分类指导。针对出口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特点,分层分类开展实操指导,补齐不同类型企业的海外专利布局能力短板。三是突出数智赋能。打造“人工智能+”海外专利导航、风险研判、布局规划等数智化服务场景,提升企业海外专利布局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讲,全力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江苏知识产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也恳请大家持续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助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谢李杰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出海”时最怕方向不清、成本太高、风险难控等问题。请问在帮助企业提升海外专利布局质效方面,省知识产权局有哪些具体举措?
李杰(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谢您的提问。在回答之前,我先分享一个好消息。上周五,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评选结果揭晓。本次评选共有来自全球126个国家的1300余家企业申报,最终有11家企业获奖,其中中国企业有3家,而江苏独占2家——苏州博萃循环和苏州吉美瑞生医学。以博萃循环为例,该企业正是凭借扎实的海外专利“护城河”,其电动汽车电池回收再利用技术成功落地转化为60余个产业项目,并在14个国家完成许可和部署。这个案例生动说明,江苏企业不仅有底气“走出去”,更能通过高质量、前瞻性的海外专利布局,实现“走得稳、走得远”。这次出台《实施意见》,正是希望帮助更多江苏企业在海外站得住、叫得响。
可以说,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深耕国际知识产权市场,关键是要“布得准、布得好、布得快”。围绕这一目标,省知识产权局聚焦企业出海痛点难点,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
一是精准实施专利导航,绘制技术出海“路线图”。推出海外专利导航“指南针”行动,为企业海外专利布局配备专业“智能导航仪”,帮助企业从源头提升布局精准度、规避国际化风险。聚焦全省重点产业领域,系统梳理全球技术发展态势和专利布局热点,每年编制发布10个左右重点产业的专利导航报告。同时,以“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每年遴选约80家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量身定制技术攻关和海外布局方案,确保每一步都踩在点上、布在关键处。
二是深化培育高价值专利,锻造核心竞争“硬支撑”。高质量海外专利布局,前提是要有高水平自主创新成果。我们将坚持前端发力,从源头上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持续深化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知识产权“产才对接”行动,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重点赛道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并在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产业领域,布局建设15个以上知识产权与标准协同创新平台,全力推动企业从“核心专利产出”向“行业标准参与制定”进阶升级,筑牢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竞争的核心屏障。
三是加快部署数智赋能,跑出海外布局“加速度”。在全国率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数智化转型,帮助企业解决海外专利布局中的信息不对称、侵权风险等难题。今年上半年,发布全国首个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双向赋能行动方案。联合省数据集团建设江苏省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依托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苏州“AI+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创新基地,成立江苏知识产权数智创新赋能中心,建设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数创实验室。“苏知汇”智能应用商店已上架30余款知识产权服务智能体,并建立“一月一链”数智赋能服务机制。培育落地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典型应用场景,实现企业从技术研发、专利布局、风险预警到海外维权的全链条“一键式”智能服务。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和地区,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撑,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人才,通过“产业导航+数智赋能”协同发力,让江苏企业“出海”时方向更明、底气更足、步伐更稳。
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加强海外专利布局,离不开专业的法律服务力量支撑。请问省司法厅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打算?
嘉秀娟(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加强海外专利布局,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企业出海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省司法厅持续加强平台载体、服务网络、人才队伍等建设,全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积极融入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我省企业境外合法权益,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健全海外服务网络。深化“省内中心+海外站点”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模式,加快构建内外联动、覆盖广泛、响应及时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在南京、苏州2个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柬埔寨、新加坡等8个海外法律服务站,泰国、老挝等15个合作机构联络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境外服务网点布局。“十五五”时期将重点支持建设60家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力争基本实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法律服务全覆盖。支持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仲裁机构在境外合作园区设立仲裁联络点,推动完善海外服务网络。
二是提升服务海外专利布局能力。依托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用好“助企出海”律师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入驻优势,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深入实施“江苏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计划,加快培养一批涉外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团队,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国际知识产权业务。常态化开展“苏企出海”法律护航活动,2025年联合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在无锡、常州、淮安三市开展专题辅导宣讲活动,服务企业240余家。今年将持续扩大服务范围,在全省多个设区市举办专场辅导活动,围绕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商标申请、纠纷应对等方面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做好精准辅导。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引育。坚持外部引进和本土培育双向发力,加快壮大高水平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扩充高层次涉外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人才信息库。深入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按计划择优选派法律服务人员赴国外知名法学院、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参加实训。完善涉外法治协同育人机制,依托省内优质高校资源,发挥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2个全国及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作用,深化涉外法治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建合作,围绕实务实践、工作交流、理论研究等实施共建项目,培养更多适配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的实战型人才。
谢谢大家。
省广电总台记者:请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海外专利布局上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围绕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许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足自身职能,紧密协同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从源头创新培育、企业精准服务、资源平台赋能三个方面,统筹推进海外专利布局工作,助力制造业提质增效。
一是紧扣技术攻关,推动专利前置布局。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重点产业,将专利产出和布局情况作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重要方面,引导创新研发与知识产权布局同步谋划、一体推进。今年已验收的攻关项目,平均每项产出专利17件,其中多项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开展政策宣讲、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推动“中试保融通”等创新项目落地,畅通专利成果转化链条。
二是聚焦专精特新培育,开展分类精准服务。结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项行动和“一起益企”活动安排,常态化开展海外专利布局、侵权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2025年以来,围绕“知识产权强企 专精特新跃升”“知产护航 助企出海”“专利赋能 护航出海”等主题,开展走进基层、走进园区(基地)、走进企业等“三走进”公益服务行活动,邀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授课,累计举办各类培训4场、覆盖企业407家,有效提升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实操和风险应对能力。
三是夯实公共服务基础,筑牢产业创新底座。依托全省24家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紧扣“1650”产业体系,构建分领域知识产权特色服务体系,就近提供专利咨询、技术攻关、工艺优化等服务,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园区、直达企业,持续强化平台对产业创新的支撑赋能作用。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聚焦产业创新和企业海外专利布局需求,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项目协同赋能,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常态化开展专利导航和优先审查服务,积极培育申报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联合省相关部门开展分领域专题培训,持续放大“三走进”公益服务成效,普及海外专利布局实操知识。三是开展专利合作条约(PCT)政策宣讲服务,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建立跨部门协作服务机制,针对我省重点制造业企业出海需求,开展PCT国际专利等专题辅导,帮助我省制造业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谢谢。
央视网记者:请问省商务厅作为贸易促进部门,在加强海外专利布局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朱宝荣(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感谢您的提问。省商务厅始终把海外专利布局作为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聚焦规范管理、能力培育、开放创新、国际合作四个维度精准发力: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效能。落实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相关要求,更好满足企业创新发展需要。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贸促会做好企业出境参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围绕省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重点国别、重点行业,着力构建完善“展前培训和风险排查、展中驻会服务和维权指导、展后案件跟踪和总结反馈”全链条服务体系。在“全程相伴”江苏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法律服务”模块,帮助企业对接涉外法律服务资源。
二是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实操能力。联合省知识产权局举办全省外向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班、服务贸易基地对接会等,面向外贸、服贸、跨境电商企业普及海外专利布局、侵权防范实操知识。开放共享全省跨境电商培训资源,将海外知识产权专利布局列入各地跨境电商培训内容,推动知识产权合规成为跨境企业必修课。省商务厅将持续做好外贸企业培训工作,扩容海外专利布局授课内容,面向全省跨境电商园区、重点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辅导。
三是强化政策供给,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开放创新。2025年印发专项文件,出台19条举措推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集成创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文件明确,支持自贸试验区引进国际仲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咨询服务、引导区内企业设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等,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四是搭建对接平台,拓宽知识产权跨境合作渠道。组织江苏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参加国际商标组织协会(INTA)年会、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和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等国际性展会以及江苏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马来西亚)等自办展。借助展会平台对接境外客商,推动版权出海、海外专利咨询等服务落地,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谢朱宝荣先生。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请大家帮助做好宣传和解读,持续关注和报道江苏海外专利布局各项工作,共同助力江苏企业扬帆出海。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再见。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一直以来,我们借助新闻发布这一重要窗口,向社会通报江苏年度生态环境状况。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缪明生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勇先生,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吴军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刘海东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刘扬女士,请他们介绍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新闻协调处)韩小平。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先生作情况介绍。
钱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今天我们正式发布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经济大省要挑大梁,为全国发展大局作贡献”这一重大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7年保持90%以上。
一、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3.8%,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7天;PM2.5、PM10、NO2、SO2和CO浓度,以及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均达到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比例为94.8%,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连续4年达到优级。
江苏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保持Ⅱ类,主要通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各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类,总磷总氮浓度进一步降低,富营养化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保持优级水平,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100%。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调水期间,输水干线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比例为100%。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4.1%。入海河流水质保持优级水平,国考入海河流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3.9%。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范围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重点风险监控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规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重点风险监控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保持二类。太湖、长江和淮河三大流域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按照国家分类精度统计要求,监测到的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分别有124种、293种、172种和85种。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分别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17种和93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5年首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共记录陆生生物6652种。
五、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9%;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8.3%。
六、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平稳,设区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分贝和66.1分贝,区域噪声处于三级(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一级(好)水平。
七、辐射环境和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土壤、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以及太湖、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体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导值,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07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318.1万吨/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共8家,2025年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78.24万台。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情况,详情请大家参阅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谢谢大家。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钱江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中新社记者:请问“十四五”期间,江苏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十五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哪几项工作?
缪明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感谢您的提问。“十四五”期间,江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中,我们主要推进以下重点举措:
一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出台《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我省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提供重要法治支撑和保障。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改善目标,推进重点任务。修订《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规则。
二是大力推动源头治理。累计实施重点治气工程项目5万余项,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完成1亿余吨钢铁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以及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持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重点园区帮扶机制,率先推进高效储罐呼吸阀更换工作。
三是全面强化面源管理。实施保洁降尘,推广“天幕工地”“全电工地”等经验,全力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建设全水性车漆喷涂中心,大幅减少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码上”系列创新监管模式,以二维码“小切口”撬动大气治理“大成效”。
四是深化非现场监管。坚持线上巡查查异常、线下走航查高值,深化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最大程度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并举一反三,推动工作逐步实现从“发现高值”“压降高值”到“防止高值”的转变,让环境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十五五”期间,我们将深入推进美丽蓝天建设,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铸造、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完成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传统产业集群治理,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实施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
二是更加注重移动源系统施治。持续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和工程机械新能源化,开展货运零排放区试点,提升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
三是精准实施面源污染管控。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精细管控,推广装配式施工,鼓励“全电工地”建设。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推动安装或更换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累计超1万套。
四是加快大气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污染源监控网,率先建设大气移动监测监控网,推动实现“三网合一”。健全大气环境非现场监管体系,构建运用大数据、大模型等新模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聚焦长江、大运河等沿线区域,选取部分县(市、区)实施“一县一策”治理,进一步压降污染物排放高值。完善重污染天气体系化应对机制,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切实提升应急减排成效。
谢谢。
江苏交通广播记者:江苏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请问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十五五”期间治水工作将面临哪些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上总体有什么考虑?
刘扬(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感谢您的提问。江苏水域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7%,占比居全国之首。“十四五”以来,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4.8%,较“十三五”末提升11.5个百分点,连续4年达到优级水平。
工作中,我们立足江苏实际,重点开展了五项工作:
一是构建“一保护三治理”治水格局。以长江大保护和太湖综合治理、江北运河沿线综合治理、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为核心,构建“一保护三治理”治水格局,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主要通江支流连续4年优Ⅲ比例达100%;太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良好湖泊水平;大运河国省考断面水质连续5年保持Ⅲ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十三五”末提升37.8个百分点。
二是创新开展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连续5年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省政府出台有关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地方制定“全收集全处理”发展规划,2025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比2020年提升了20个百分点。
三是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完成全省22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和4867家纳管企业评估,推进“应分尽分”。“十四五”期间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246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597万吨/日。
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出台《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推动全省规模化以上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制定实施《江苏省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工作方案》,按照“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的治理模式,在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
五是加快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指导方案》,分批次、分重点推进我省美丽河湖建设,目前已经建成45条,常州天目湖、苏州吴淞江、南京秦淮河、无锡小溪港、扬州芒稻河、徐州大沙河、淮安三河等7个案例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十五五”时期是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家指标设置已经从“优Ⅲ水质比例”调整为“优良水体比例”,在关注水环境理化指标的同时,加入水生态相关指标,更加全面反映水生态环境状况。下一步,我们将系统谋划“十五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任务:
一是强化“三水统筹”。聚焦“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健康、人水关系和谐”目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70%。
二是深化污染治理。推进沿江、沿河、沿湖、沿海综合治理,以总氮、总磷污染控制为核心,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削减各类污染负荷,稳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推进生态修复。制定水生态修复提升方案,推动构建河流底栖动物良好生境,改善湖库综合营养状态,逐步提升河湖生态健康水平。在加大大江大河干支流治理力度的同时,加强群众身边小微水体保护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美丽江苏、水韵江苏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近期江苏发布了新一批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请问这些指示物种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有什么关联?如何应用于江苏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中?
吴军(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5月,《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对名录清单的动态更新、科学评估和规范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8月,江苏全面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为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的更新编制提供了数据支撑。今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期间,我省正式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2026)》。这是继2022年首批清单发布后的首次更新,依托全省首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的62万条记录研究编制形成,物种数从118种增至136种,涵盖哺乳类19种、鸟类82种、两栖类12种、蝶类23种,进一步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科研成果向管理工具和社会行动转化。
指示物种与生态环境保护密不可分。新版清单经过标准化筛选与科学论证,补充和调整了一批指示特征突出、地域代表性强的物种,满足全省多类型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价需求。一方面,指示物种是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检测员”。它们对于环境变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或特定生态过程高度敏感,其种类、数量、分布等变化能够直观体现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例如,虎纹蛙对农药使用和水质污染极为敏感,其种群数量的变化能够反映淡水与农田生态系统的健康水平;震旦鸦雀主要依赖芦苇湿地生存,是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关键指示物种。另一方面,指示物种是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见证者”。通过长期监测指示物种的变化,可以直观展示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成效。近年来,随着长江十年禁渔、太湖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的深入实施,长江江豚、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指示物种的种群数量显著增长,分布范围持续扩大,生动印证了江苏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要求,结合新一轮本底调查与观测网络数据,持续推进指示物种清单的动态更新与深化应用。
一是纳入评估体系,科学衡量保护成效。推动指示物种纳入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指标,并将指示物种作为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的重要参考,科学评价治理成效。
二是强化技术监测,有效预警生态风险。依托全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综合运用红外相机、AI识别、被动声学监测等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其种群动态变化,科学预判和预警潜在生态风险。
三是深化科普传播,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将专业的指示物种清单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实施公民科学项目等方式,引导公众参与监测和保护工作,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持续夯实美丽江苏生态底色。
谢谢。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据了解,当前全国正在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请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在我省的进展情况。
刘海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我厅按照统一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工作落实。会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等八个省级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构建“1+1+N”联合研判体系,实现“研交办督结”闭环管理。全省13个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两微”平台等方式公开征集线索渠道,形成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点位近5000个,推动1000余处非法倾倒固废点位完成整改,涉及固废170万余吨,总体整改完成率达到国家阶段性目标要求。同时,会同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共同加强固废监管,积极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格依法监管执法。会同省公安厅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倾倒、违规处置固废等违法行为。2025年,全省共办理固废行政处罚案件2500余件,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80余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固废信息化监管,推行大宗工业固废电子转移联单制度,逐步推动涉一般工业固废单位纳入省固废管理系统。协同住建部门实施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推动建筑垃圾跨省转移审批备案信息实时共享。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固废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谢谢。
央视网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江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进展情况如何,请作一简要介绍。
陈勇(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截至2025年底,全省整县建成美丽乡村22个县(市、区)。重点开展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强技术指导。
二是推进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系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着力提升畜禽粪污、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我省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在生产生活、经济和生态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实施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注重同乡村发展规律相协调,同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地方结合本区域特点和发展水平,采取适宜的建设路径和模式,不搞“一刀切”。
四是强化工作衔接。加强与我省正在开展的乡村建设类(包括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的统筹衔接,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
五是坚持先行先试。溧阳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通过有效赋能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和农业绿色发展,为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全省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示范参考。
六是鼓励群众参与。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让农民群众以适当形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同时,以合适方式向社会公开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026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价值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持续开展整县制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生态环境改善助力全域发展,为全省乡村全面振兴厚植生态底色。
谢谢。
韩小平(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陈勇先生。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记者的参与。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