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5-11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本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林业局起草了《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网页即时反馈、邮寄或传真方式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36。

传真号码:025-51868258。

《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起草说明.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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