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5-11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本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林业局起草了《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网页即时反馈、邮寄或传真方式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36。
传真号码:025-51868258。
《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办法(草案)》起草说明.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