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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想申请认定工
伤,请问怎么办理?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
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 的证明材料;(三)医疗
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
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
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
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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