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5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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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算下来好几万呢,真是个大红利,给员工发红
包的钱有了!我们 2019 年第一个申报期即将来临,那我
是不是还可以这样操作呢?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52 号对小微企业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延续,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按照上述口径核算销售额,小微
企业增值税优惠无须备案,快去正确填写申报表,领取政
策红利吧!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三问
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7 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含 3 万元,下同)的(季度销售
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9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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