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9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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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有何新规定?
省级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
验收 ( 结题 ) 后 , 结余资金可留归项
目组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或
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
动直接支出。
政策依据:
1.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
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 号)。
2.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苏财规〔2017〕
25 号)
3. 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17〕
27 号)
4. 江苏省基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
财规〔2017〕26 号)
5.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17〕
24 号)
请登录江苏省科技厅官网(http://kxjst.jiangsu.gov.cn)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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