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5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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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高”放大招
省科技厅为高新技术企业“浇水施肥”啦!
树苗成长离不开阳光雨露, 企业发展也需悉心栽培。 2017 年,
我省相继出台了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
(苏财规〔2017〕20 号)、《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计划》(苏科高发〔2017〕269 号),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给予
支持,让企业从“小树苗”成长为“参天大树”。
怎样才能入库接受“培育”呢?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 年至今
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
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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