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6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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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

                       的比例不低于 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环境违法行为。








                                                省培育资金是否“雨露均沾”?
                                                怎么分配很重要!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来了,仔细看:






                           省培育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有:
                           (一)各设区市上年度入库企业数;
                           (二)上年度入库企业中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占比;

                           (三)入库企业中上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
                           (四)入库企业中被列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并于上年度在省技
                       术产权交易市场内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数;
                           (五)地方培育资金投入情况等。

                           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各因素及其权重确定省培育资金使用方案。
                       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省培育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入库企业
                       的具体资助方案(省级及各市、县资金分列),在当地科技部门网站公示
                       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方案。省、市、县财政据此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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