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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据说农村孕产妇在医院
生小孩有补助,想了解一下哪些
人能领到补助?补助多少?在哪
里领取补助?
答:关于补助对象:凡本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政
策住院分娩的农村(户籍在乡村或居住在乡村)孕产
妇均可享受补助政策(非本省户籍或本省户籍但计划
外怀孕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暂不享受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财政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
娩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 500 元,我省目前规定的补助标准也是每
人 500 元(部分地区实际补助额可能高于 500 元)。但对于参加生
育保险的,首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剩余部分再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经生育保险基金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低于 500 元的孕产妇,按实
际负担金额补助。
领取补助方法:对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
孕产妇只需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出院时在住院费中直接
减免相应数额的费用(即时结报)。对于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农村孕
产妇,请于分娩后 6 个月内回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户
籍所在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报销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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