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7-14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防范遏制因违规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网页即时反馈、邮寄或者传真方式告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36。

传真号码:(025)51868258

附件: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docx

    起草说明.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4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时间:2026-08-18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风险管控,防范遏制因违规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时间自2026年7月14日始至2026年8月13日止。

二、意见建议情况

公示期内,收到5条意见建议,分别是:

1. 建议在最后部分增加接受社会监督电话和奖励措施。

2. 建议补充动火作业分级分类管理标准。

3. 建议在文件中补充动火作业证标准化模板附件,明确证件必填核查清单,提升一线落地可操作性。

4. 建议对施工现场典型动火场景进行分类梳理,避免行业内动火管理的无序性、一刀切,从而有效、高效地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工作。

5. 建议动火作业审批实行分级管理,总监负责一级动火(禁火区、有限空间等),二三级动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相关反馈

针对上述意见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建议,文件正式出台后,将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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