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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退休教师,现在
                          我在两处提供家教服务,我想知道是

                          分别计算或者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答:退休教师分别给两位学生提供家教服务,属于

                           同一项目所得,应将两次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是一名海归博士,在高新技

                        术企业工作,单位给予我股权奖励,我
                        想了解一下相关税收政策有哪些?




                               答:可以选择享受分期纳税或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具体如下: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

                           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
                 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

            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
            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
            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 20% 的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
            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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