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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退休教师,现在
我在两处提供家教服务,我想知道是
分别计算或者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答:退休教师分别给两位学生提供家教服务,属于
同一项目所得,应将两次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我是一名海归博士,在高新技
术企业工作,单位给予我股权奖励,我
想了解一下相关税收政策有哪些?
答:可以选择享受分期纳税或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具体如下: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
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
在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
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
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
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
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 20% 的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
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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