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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省成果转化专项

                                  资金重点支持哪些项目?
                                  立项前都有哪些程序?





                                答:我省的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

                           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已取得
                           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
                           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产业化、显著提升相
            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对我省

            直接组织并获立项支持的产业化较强的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配套支
            持。
                 立项前的工作程序主要有指南发布、项目组织申报、专家咨询(论证)、
            项目下达等。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一般在年初发布。项目申报实行

            属地化管理,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 3 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般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科技主管部门会同
            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
            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由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实行

            “一站式”集中统一受理。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项目评审标准、
            程序等评审办法,省科技厅按照评审办法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
            家咨询(论证),并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目前,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专
            家咨询(论证)环节包括网络评审、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程序。项目下

            达准备阶段,省科技厅依据专家咨询意见,结合年度资金预算,研究确定
            项目安排方案,经会商省财政厅后,将拟立项项目清单向全社会公示。经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科技厅行文下达专项资金。省科技厅与
            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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