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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群众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或投诉举
报?对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
法行为,消防部门是如何处理的?
答:对消防安全问题,既可以到直接到当地公
安消防部门投诉举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都设立了举
报电话(96119)、投诉信箱,还可以通过江苏消防网站(网址:
www.js119.com)在线咨询和投诉举报栏目,以及邮寄信件等方
式进行咨询或举报投诉。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
公安消防机构接到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
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
后 24 小时内进行核查;对其他消
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
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情况
属实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
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人要求保
密的,还应当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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