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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家住在高层,楼下还有不
少小商店、小饭馆,消防通道经常被
乱七八糟的东西堵着,不少消防栓已
经坏了,大家都不愿意去管,怎么办?
答: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所住的高层建筑属于多业主、
多使用人的建筑,根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业主
和使用人应当确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
负责该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机构应当依法
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
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的高
层建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规定,督促、协
助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问:现在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不少高层建
筑都是很多年前盖的,有的高层建筑因为管理
不善造成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
此类问题应该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根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于您提及
的消防设施维修和火灾隐患整改问题,除日常运行、维护
费用等依法或者约定由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的外,其他费用
可以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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