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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 52 岁,
没有工作,如何享受就业服
务和扶持政策?”
答:首先,您可以到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等)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凭证可以享受免
费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创业
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您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如果符合
条件,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在您的“就业创业证”上标注就业困难人
员类型。您可以凭证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
政策。如果您自主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创业补贴、税费
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问:“我是一名失业人员,近期想通过参加就
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帮助自己找到一份更好
的工作,请问如何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培训补助?”
答: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
可以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工种)参
加就业技能培训,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结束
并通过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
力证书”的,由本人到办理失业登记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就业管理机构或
就业培训机构按照核定发布的《培训项目(工种)补贴标准》申领享受相
应的就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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